即使是最會穿衣服的女人,面對有些場合也會抓耳撓腮發神經。
這些場合包括:
1,前男友的婚禮、訂婚派對。還是選在那些你也認為很上檔次的場所。
2,前男友介紹新女朋友給你認識,而且事前就聽說此姝年輕貌美活好。
3,不是很熟的女同事、女熟人找了張優質飯票后邀請你出席的一切局。
4,很想勾引的男人邀請包括你在內的很多人一起玩的派對。
5,姐妹拉上你陪她去二對二相親,事先一看照片,兩男的自己都喜歡。
……
種種尷尬,說穿了其實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、不是主角偏想搶戲、既當婊子又立牌坊。不過,每一個飽受女性影視劇熏陶且不具備圣母情懷的尋常女人,全都對這種戲劇化的場面心存執念。一旦想起自己能在各種場合讓前男友追悔莫及、讓他的現任自慚形穢、讓平庸女伴的優質男友心猿意馬、讓曖昧對象色心大起,女人們就有一種被打了雞血的亢奮。于是乎,每每遇到這些場合的邀請,想贏的女人們必是先假模假樣的找姐妹淘抱怨一番“去不去呢,多尷尬啊”,之后立即殺去商場以“輸人不輸陣”之名瘋狂掃貨并在登場前一天去美容院做足整套保濕美白護理。臨到出門,還得在鏡子前面對自己做些“你是最美的”之類的心理暗示,才算大功告成。
可惜準備工作做得再細致再周全,能不能贏卻不取決于妝面的濃淡、拎包的價位、裙子的長短。時常可見盛裝到牙齒(dressed to the teeth)的女人,最后無一例外地潰敗在分寸和心態上。
用力過猛,是令自己成為尷尬場合之尷尬所在的主要原因。想令在場人士對自己驚為天人,穿一件最名貴最暴露最拉風的衣服絕非解決之道。如果有這么簡單,女人只需入手一件Jennifer Lopez在2000年Grammy頒獎禮上穿的那件往下開到肚臍眼往上開到大腿根的Versace印花長裙豈不任何場合都能逢兇化吉遇難呈祥100%硬贏?尷尬場合耍的是小心機,出風頭玩曖昧講究不著痕跡,不管不顧盡情風騷去鬧場的全是惹人討厭的女反角。人家結婚你穿Vera Wang的白色長裙到場賀喜、當著他現任的面用低胸上裝給他的眼睛喂奶、以激凸露背透視全掛上陣令別人男友的視線無處安放、女友和人相親你在旁邊學《本能》里的莎朗史東來回交疊沒遮沒攔的大腿……你說你多沒分寸令人尷尬?
所謂分寸,是一種巧勁。或是制造差異、或是四兩撥千斤,不需次次出動自己白花花的大肉,掌握好分寸,你會贏得非常完美。
制造差異,特別適用于對付前男友的各種恩愛場合。把自己裝扮出與他現任截然不同的風情,讓他知道自己從此失去一種選擇,就算不后悔也會有些小惆悵。《The Way We Were》里,一頭野性卷發的Barbra Streisand斜眼睥睨著Robert Redford那一頭直發而單純的妻,最后用手撫摸著他的臉頰說出“Your girl is lovely, Hubbell”的一段,可以奉為尷尬場合殿堂級教材。多年后,《Sex And The City》復刻此橋段,讓野性卷發的Carrie把這招用在了新婚的Mr. Big上,結果沒過幾集,Big就對Carrie舊情復燃。而《東京愛情故事》里,莉香則把男孩子氣的打扮及性格堅持到了最后,在馬路上與完治夫婦相遇時,盡管溫柔的里美還在一旁給自己系鞋帶,完治卻失魂落魄了。不要問“如果他的現任和我很像怎么辦?”,若真的很像,又何必分手?總是他當時貪戀另一種風景才移情別戀,如今再遇上,你要用差異來提醒他:當初他放棄的,其實更美。不過有一點需謹記,矜持婉約的反義詞不是風騷孟浪,而是大氣干練。
四兩撥千斤,適用于與女人比美的場合,尤其是結伴相親。許多女人會把相親當做是一場可以使用勾引技能的面試,于是費勁心思展現自己“女性美”的一面。殊不知滿臉的蜜粉、渾身的香氣、做作的發卷卻易讓見過世面有品有位的男人聯想到矯情。此時,一個“清爽”的親友團姑娘,反而更引人注目。正如很多明星在談及自己如何出道時,都喜歡用“陪朋友去XXXXX結果被星探無意發現”的老梗。越是被刻意對比,自然就越發出彩。當然,這里說的自然,并非鼓勵你穿成大學時去圖書館或者周末去菜市場的那種自然,能讓費了千斤勁的刻意打扮淪為反襯的自然裝扮,其實亦得花四兩功夫去修飾一番。秘訣是——Less is More!
到底,穿衣是輔助,如果能同時懷以“前男友拿去交去、好男人拿去結去”的大度心態笑傲各種尷尬場合,即便是赤條條來去無牽掛,你的光環也將好一似霽月風光耀玉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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