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christian Louboutin和Yves Saint Laurent長達一年半的紅底鞋之爭塵埃落定,YSL以撤訴作為終結。
事情的起因是Yves Saint Laurent在2011春夏的鞋款中使用紅色作為鞋底,以紅底鞋聞名的christian Louboutin為此將YSL告上法庭,認為其侵權。在庭審中YSL的律師表示路易14在17世紀就穿過紅底鞋,而且YSL在七十年代也推出過紅底鞋。
不過就算YSL這么說,紅底鞋真正人人皆知肯定是靠christian Louboutin,這位巴黎鞋匠為諸多頂級明星定制,在欲望都市等美劇里反復被主角提及,更是時裝媒體眼里的大紅人,最近還被評選為最性感的鞋子。
有趣的是9月份紐約法庭的一紙裁決讓雙方都認為自己獲得勝利:christian Louboutin保有紅底鞋的權利,然而如果YSL的鞋子本身是紅色的,鞋底則也可以是紅色。對此christian Louboutin自然不會買賬,說要繼續(xù)告到底。
如此狀況下,YSL顯然不希望事情繼續(xù)鬧大,所以選擇庭外私了。原因大概有如下幾點:
首先,christian Louboutin和Yves Saint Laurent都是頂級品牌,這種涉嫌抄襲的案子一般都發(fā)生在設計師品牌與高街品牌之間,大牌之間吵到最后無論事實誰對誰錯,商譽肯定都要受損失。
其次,YSL請來Hedi Slimane做設計師,本來就要對品牌做革新,品牌名都改成Saint Laurent Paris了,紅底鞋可能本來就不在未來計劃中。
更重要的是,自從christian Louboutin把Yves Saint Laurent告上法庭,在銷售領域也在施加壓力,要求代理自己品牌的頂級百貨店把YSL的鞋子撤下柜臺。雖然YSL也是大品牌,但是在高端鞋子領域christian Louboutin更吃香。況且YSL的紅底鞋只是一季的產(chǎn)品,犯不著為了已經(jīng)過去的2011春夏系列影響了未來的生意。
其實,說來YSL確實有點冤,因為鞋底是紅色就當了被告,難道鞋底就不能有其他顏色?然而,此事的意義在于對品牌的保護,否則愛馬仕的橙色,蒂芙妮的藍色,或者卡地亞的紅色盒子豈不都會被人模仿?只是HTC這三家牌都夠大,一看便知是山寨。christian Louboutin雖然在時尚界鼎鼎大名,但在其他領域特別是男生這邊知道的人畢竟有限。此次YSL算是被槍打出頭鳥,未來大牌領域一定會避開紅底鞋設計。至于山寨領域,這個本來就管不住,而且按照Prada總裁Patrizio Bertelli的說法,有山寨說明品牌成功,也是變相宣傳。
christian Louboutin為了進一步定義自己紅底鞋的紅色,在Pantone色號里面劃定了一個范圍,也就是說此外的紅色是不屬于紅底鞋范疇的。
順便說一句,紅底鞋只能走地毯,走水泥路磨損后的紅鞋底實在沒法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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